10月26-27日,中集集团总裁助理王宇带领集团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张伟等一行莅临南通中集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太平洋海工”)视察指导工作。中集安瑞科副总裁兼中集太平洋海工总经理高文宝,公司副总经理王建定、苏飞、周鲁兵,财务总监朱玲等领导陪同接待。
26日,王宇总一行分别前往两厂区了解目前的生产情况。在西厂区,公司总经理高文宝与副总经理王建定对船体分段车间、船台船坞场地等进行介绍,重点汇报了主要产品生产流程、在建项目进展等情况;在东厂区主要参观A、B、C、D跨间与泵水平台、码头、船舶等,公司副总经理苏飞及结构制造部部长陈新文在现场详细讲解了目前液罐产品的新材料研究、技术创新以及在建项目的进展,包括7200/7600立方米船用罐、立式罐、不锈钢液罐等,涵盖A、B、C型液货舱全系列。
当天下午,双方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开展座谈会,公司总经理高文宝代表公司对王宇总一行的莅临表示热烈欢迎。交流过程中,高总分别对公司的意向接单计划、目前各业务单元的项目进展情况及未来生产计划安排等多个方面作了简要介绍。同时表示船舶行业迎来繁荣期,公司年度新签订单金额从刚接手时的16亿元上涨至现在的预计80到100亿元,创历史新高,各项生产也在有条不紊地按计划推进。王宇总一行同步就法务、合规、知识产权等重点工作进行了沟通交流。
27日上午9时,王宇总一行在东区九楼会议室举行《中集集团商事合同负面清单特别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负面清单》”)宣贯会议。会议目的主要是为落实集团“高度关注新业务及投资项目风险、审慎推进新业务布局和大规模投资、严控贸易及类金融服务业务”的要求,以及集团法律事务部“坚持底线思维、严防重大风险”的工作目标。集团法律事务部在总结合同评审、项目管理、案件处置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编写了《负面清单》供成员企业落实适用,以期提升合同谈判能力,预防重大法律风险。公司经营、采购、设计、工务保障、内控、体系、法务等各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20余人参加会议并就工作中出现的各类法律问题与集团法律事务部沟通请教。
关于知识产权的风险防范,集团法律事务部保护与维权经理杨桥富对涉及技术成果开发的使用权和转让限制,股权转让协议中对“中集”“CIMC”商标、商号的使用和转让等问题进行重点风险提示。对于重大复杂合同的审核,集团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助理赵剑明对合同生效条款、合规条款、间接损失赔偿条款、合同解除条款等涉及的法律问题提示成员企业应重点把关,以及就签订合同如涉及《负面清单》中的条款须遵守的集团内部管理流程进行讲解说明。
最后王宇总发表总结讲话,他首先肯定了中集太平洋海工目前取得成绩,为响应集团二次创业的号召,业务由LNG液罐制造扩大至船体制造,给集团创造了新的业务亮点。集团法律事务部此行是《负面清单》的“宣法”环节,目的是为防止企业在业务扩展过程中出现颠覆性、致命性的风险,对集团整体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而言,对于重大复杂合同的审核,公司应加强对各类重点合同条款内涵的理解,全面评估签订后可能产生的影响。同时王宇总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在总结前人经历的基础上,要学习他人优秀经验,吸取他人工作中的教训。同时应意识到合同管理工作不是法律、商务、财务等单一层面,而是一套完整的业务体系,要求法律人要了解业务,商务人员也要掌握重点法律概念。二是重视法律,保护技术。对于知识产权的风险防范和保护,技术工程师的重要性越来越高,对技术成果的保护同产品、设备的风险防范同样重要。在技术开发、合作合同中,对技术成果的保护不仅仅体现在明确所有权的归属,更为重要的是对技术成果使用权的保护,应确保技术工程师的智力成果不被不合理的剥夺及使用。三是业务合规,齐心协力。近些年船舶市场大起大落,现在迎来造船繁荣期,过程中公司业务开展始终稳健,未出现重大致命性的问题,这离不开各部门齐心协力对合同风险的把控。目前整体经营情况向好,业务快速发展,祝福中集太平洋海工蒸蒸日上、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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